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概念
農產品質量安全是指來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如植物、動物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后代健康的隱患。包括在生產、貯存、流通和使用過程中形成、殘存的營養、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級、規格、品質等特性要求,也有對人、環境的危害等級水平的要求。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特點
1.危害直接性。農產品質量安全直接影響人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因此,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社會公益性事業,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職責。
2.危害隱蔽性。農產品質量安全僅憑感觀難以辨別,需通過儀器設備檢測,甚至還需進行人體或動物實驗。由于受科技發展水平等條件的制約,部分參數或指標的檢測難度大、檢測時間長,質量安全狀況難以及時判斷,具有較強的隱蔽性。
3.危害累積性。不安全的農產品對人體危害往往通過較長時間的積累。如部分農藥、獸藥殘留在人體積累到一定程度后,才導致疾病的發生。
4.危害多環節性。產地環境、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加工、流通、消費等各環節,均有可能對農產品產生污染,導致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
5、管理復雜性。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涉及多學科、多領域、多環節、多部門,控制技術復雜,面對生產規模小、分散程度高、素質低下的千家萬戶農民,管理難度極大。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
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是以科學、技術、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以促進最佳社會效益為目的,經協商一致并經一個公認機構所批準,在一定范圍內共同遵守的技術性文件。在我國按照適用范圍劃分,可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四類。按法律的約束性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兩種。
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是農業標準體系中涉及農產品安全和質量中強制性的技術規范的有機系統。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行業所涉及的標準。農業標準體系內容包括安全和質量兩類標準。安全類標準,主要是指影響農產品安全的物理性、化學性和生物性危害因素方面的標準。質量類標準,主要是農產品質量標準以及與農產品質量有關的標準。